2004年11月29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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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博济大贪二审维持原判
超风 晓余
绍兴博济大贪二审维持原判日前,绍兴市中级法院驳回原嵊州市博济镇党委书记、市民政局长李百尧的上诉请求,维持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1年。李百尧自1997年初至2004年初,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的人民币共计11万元。1998年,李还挪用公款138万元用于个人经营活动。